本协议是杭州华侨货币兑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西子国际中心1号楼30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7W66KX8,以下简称“华侨货币”)通过互联网为境内个人(以下简称“客户”)办理兑换业务的规则、条款和条件。
华侨货币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专业机构,具备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的资质。
客户是境内个人,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一、业务办理流程
“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是指境内个人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向特许机构预订外币现钞,完成订单支付,并通过特许机构营业网点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网点提取外币现钞的业务。
具体办理流程为:客户在华侨货币自有互联网平台或合作互联网平台以实名信息填写外币现钞购买订单并完成人民币支付之后,在约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约定的线下网点提取外币现钞。
二、华侨货币的权利与义务
1. 华侨货币有义务在业务办理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或通过邮件、短信或口头等方式向客户告知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信息以及联合货币制订的业务规则,确保业务办理过程合法合规。
2. 华侨货币有权拒绝、终止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客户提出的业务办理申请。
3. 华侨货币承诺不向任何与兑换业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客户个人信息。
三、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应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华侨货币告知的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规则。
2. 客户应确保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提供的本人身份信息有效、真实、一致。如因客户身份信息无效、有误、不真实或不一致而导致业务未能成功办理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四、服务取消或失败的责任划分
如由于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业务未能成功办理,华侨货币应视具体情况收取客户相应手续费(最高不超过60元人民币):
1. 客户主动取消服务;
2. 客户提供的本人身份信息无效、有误、不真实或不一致;
3. 兑换金额超过客户当日或当年的剩余兑换额度;
4. 客户本人在约定提钞日期逾期三日后仍未到提取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除以上情况外,如因其它原因而导致业务未能成功办理,华侨货币应将所收资金全额原路返还用户。
五、信息保护及披露
客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披露
1. 为向客户提供服务,联合货币独立使用或与第三方分享客户的个人信息;
2.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司法机构的要求,向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六、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所有的争端将诉诸于华侨货币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附则
1. 本协议中的部分内容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 因华侨货币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客户同意华侨货币可以将其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相应的华侨货币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
客户在此保证已经完全阅读、理解了上述协议条款,并接受其约束。